【白云区旭日幼儿园温馨提示】
《广州市白云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
白云区信息网http://www.by.gov.cn/
http://36.7.172.99:7006/gzby
3月28日-4月15日下午17:00

1.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及适龄儿童页);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相应户口页复印件,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 A4 纸的同一面上);
3.出生证。
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 A4 纸的同一面上)
备注:满1年以上或卡面不清晰的居住证要到街镇来穗中心打印《居住证业务高级查询表》。
1.合法稳定就业:提供申请人劳动合同或就业登记证明;
2.个体经营:企业营业执照
备注:企业营业执照上未能显示申请人身份的,须同时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商事主体登记相关信息材料。
1.本人或配偶拥有供其居住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或查册表;
2.申请人租赁住房的,提供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本人、配偶及子女在广州市的无房证明。
备注:合法租赁起算时间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审核时间为准。
1.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可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本科以下学历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
《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
团区委开具的社会服务证明(办理地址:白云区景云路32号二楼广州市白云区青年志愿者协会。)
提供随迁子女毕业小学登陆“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所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加盖学校公章)或提供随迁子女毕业小学登陆“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所打印的“学生学籍卡片”(加盖学校公章)















白云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相关部门 | 备注 |
1 | 3.23前 | 公布《广州市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 | 区府办、区教育局、区来穗局 |
|
2 | 3.28-4.15下午17:00 | 来穗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积分入学 | 区来穗局牵头 |
|
3 | 3.28-4.18(窗口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00) | 各积分受理点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预审 | 区来穗局、各积分受理点 |
|
4 | 通过预审的来穗人员到积分受理点提交资料初审 | 各积分受理点 |
|
5 | 4.19前 | 各积分受理点将初审意见提交相关职能部门 | 各积分受理点、各相关职能部门 |
|
6 | 4.20-4.26 | 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通过初审的资料进行审核 | 区来穗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
|
7 | 4.27-5.7 | 区来穗局公布符合积分制入学资格的申请人名单并将积分计算结果并进行公示 | 区来穗局 |
|
8 | 5.8-5.14 | 有异议者申述处理 | 区来穗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再次复核 |
|
9 | 5.15 | 区来穗局将积分计算结果移交区教育局 | 区来穗局 |
|
10 | 5.15前 | 公布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学校及计划 | 区教育局 |
|
11 | 5.15-5.16 | 符合资格的来穗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 区教育局 |
|
12 | 5.17 | 区教育局根据积分排序、志愿情况进行学位分配 | 区教育局 |
|
13 | 5.17-5.18 | 来穗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录取结果 | 区教育局 |
|
14 | 5.21 | 参加补录的来穗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 区教育局 |
|
15 | 5.22 | 区教育局为参加补录的随迁子女安排学位 | 区教育局 |
|
16 | 补录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确认录取结果 | 区教育局 |
|
17 | 5.21-5.23(暂定) | 通过积分制入学获得入读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 区教育局 | 根据市教育局时间安排再定 |
18 | 9.30(暂定) | 建立学籍 | 区教育局、录取学校 |